9月13日,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30年,除人口小县外,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细化,引领县域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地位更加突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意见》指出,完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健康服务功能。加强老年病科和儿科建设,按照区域老龄和儿童青少年人口数量和比重核定老年病科和儿科床位规模,原则上三级县级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老年病科床位数不低于30张。优化老年病科医师专业组成和结构,提高老年病科多病共治能力。健全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县域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康复科专业分化。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积极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强化对患者中医药健康知识指导。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护理培训及管理,提高中医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中医特色护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