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全省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实施细则》指出,将以3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实施细则,此轮适老化改造以自愿申请为前提,坚持“一户一补”,购置相关建议目录、补贴清单上的产品及服务可享受补贴,其中社会老年人家庭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达3000元。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可按实际支出获得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