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牙膏分类目录》(2026年第100号公告),八类功效实施三级差异化管理

财经网 2026/10/15
导语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牙膏分类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100号)称,《目录》包括"牙膏功效类别"和"牙膏使用人群"两部分:功效细分为基础清洁类、防龋类、抑牙菌斑类、抗牙本质敏感类、减轻牙龈问题类、去渍美白类、抗牙石类、减轻口臭类八类,每类对应明确的作用机理与功效宣称用语;使用人群分为12岁以下(含12岁)人群(儿童)与12岁以上人群两类,儿童牙膏仅可宣称基础清洁类和防龋类功效。

公告按风险程度对八类功效宣称用语实施三级差异化管理:基础清洁类牙膏实行封闭清单管理,宣称用语仅限《目录》所列范围,企业不得自行增减或改动表述;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四类牙膏,宣称用语应与《目录》所列用语在语义和功效本质上相同或相近;去渍美白、抗牙石、减轻口臭三类牙膏,宣称用语可参照《目录》示例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增加。牙膏标签标注功效宣称用语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

《目录》自2027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备案的牙膏,备案人应于2028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信息变更;在完成变更之前已生产、进口的牙膏,可依法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国家药监局同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药监局官网)

编辑: 杨燕 林辰
关键字: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