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2026年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继续覆盖参保职工,并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与居民医保集中筹资同步。2027年,按国家规定调整职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城乡居民按规定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2028年及以后,不断健全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和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更好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指出,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
(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

